系統化學習籃球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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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隊長:職責和權力
6.1 隊長(CAP)是一名由教練員指定的在比賽場地上代表他的球隊的隊員。在比賽期間,他可與裁判員聯系以獲得信息,做此舉要有禮貌。
但是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賽計時鐘停止時。
6.2 如果球隊抗議比賽的結果,隊長應在比賽結束后 15 分鐘內通知主裁判員,并在記錄表上“球隊抗議隊長簽名”欄內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