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裁判員手冊 3 每節開始 3.2 開局的拋球
拋球前,主裁判應核實兩名跳球隊員都做好了準備,每人的雙腳都站在靠近本方球籃的半個中圈內,并且一只腳靠近中線。
球應在兩名跳球隊員之間垂直地向上拋起,高度要超過任一隊員跳起時能到達的高度(圖 22)。
拋球后,建議主裁判員保持靜立不動,等著看比賽將朝哪個方向發展,直到球和隊員們已離開圓圈為止。
拋出球時,他不應試圖后退,因為這將影響拋球的準確性。
副裁判員必須核實拍球是合法的,即球在拍擊前已到達了最高點以及 8 個非跳球隊員的移動是遵照了規則。(圖 23、圖 24)
球一旦第一次拍擊,副裁判員就要給出時間開始的手勢并移向比賽的方向,要跑在球的前面,以便占據前導位置。(圖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