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裁判員必須在比賽開始前至少 20 分鐘和下半時開始前不遲于 5 分鐘一起到達比賽的場地。(圖 6)
這是最少的必須時間,以便適當地檢查比賽設備和監督球隊的熱身練習。(圖 7、圖 8)主裁判員負責批準比賽場地、比賽計時鐘和所有技術設備,包括記錄表(在沒有技術代表到場的情況下,還包括運動員的證件)。
主裁判員還要挑選比賽用球(一個用過的球)并做出明顯的標記。一旦比賽用球已經確定,任一隊都不得用它進行比賽開始前的練習。
比賽球應是完好無損并且符合規則要求。(圖 9)
圖6 圖7
圖8 圖9
在賽前和下半時熱身練習中,兩位裁判員應站在記錄臺對面的位置,并仔細地觀察兩個球隊任何可能導致比賽設備損壞的行動。運動員抓籃圈因而導致籃圈或籃板的損壞,是不能容忍的。
如果裁判員們觀察到這種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應立即警告違犯隊的教練員,如再犯,則宣判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主裁判員還應檢查記錄員已經填寫好的記錄表,并確保在比賽開始前 10 分鐘雙方教練員由在記錄表上簽字來確認該隊成員的姓名、號碼和教練員姓名,并指明開始上場的 5 名隊員。隨后,主裁判員應該返回他記錄臺對面的位置上。(圖 10、圖 11)
圖 10
圖 11
目前通常的習慣做法是向觀眾介紹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
當舉行這種賽前介紹時,建議于比賽開始前 6 分鐘進行。主裁判應鳴哨并確保所有運動員停止熱身練習并立即回到他們各自的球隊席區域。(圖 12)
圖 12
一旦所有的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已經向觀眾介紹完畢,主裁判員應鳴哨并以手勢表示離比賽開始還有 3 分鐘,運動員們尚可開始最后一程的賽前熱身練習(圖 13)。
在比賽開始前 2 分鐘,兩位裁判員應移動到靠近記錄臺的位置。
離開始時間還有 1 分 30 秒時,主裁判員應鳴哨并確保所有運動員停止熱身練習并立即回到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圖 14)。
圖 13 圖 14
主裁判員應核實每一位人員確已做好了比賽開始的準備和沒有隊員穿戴不合法的裝備。(圖 15、圖 16)
主裁判員還要辨認出每隊場上的隊長。握手是正常的習慣做法。清楚地指出場上的兩名隊長,對同伴是有益的。(圖 17)
圖 15
圖 16 圖 17